| 根据《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拟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5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按照用人单位岗位开发申请,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5人,其中: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17人,克东镇社区服务岗位8人。 二、工作岗位及内容 本次招聘程序结束后,拟聘用人员由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用人单位所申报岗位分配到相关用人单位,工作内容是协助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申请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的以下失业人员: (1)大龄失业人员; (2)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具有一定劳动能力);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以金保工程失业登记时间为准); (5)城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6)脱贫人口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热爱所申报岗位工作,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具备公益性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5.符合履行公益性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且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注册企业(含参与企业经营)或从事个体经营的、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或办理法定登记手续,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监事、理事或负责人、财务等职责的管理人员。 2、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由其他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的。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的。 4、涉嫌违法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采取资料审核及考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报名所需资料 (一)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二)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劣迹证明;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常住地证明、《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452-4323867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报名所需材料到克东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原党校后院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成功的人员进入资格审核阶段,未通过的人员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聘用人选按报考岗位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聘用。 七、岗位录取 本次招聘将根据考试的最终结果进行按岗分配,按照报考该岗位的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入上岗。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按未录入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下一次公开招聘前,如现有用人单位公益岗人员岗位出现空缺可递补。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克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待遇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岗位补贴为1910元,并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二)被招用人员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为3年。合同期满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各用人单位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九、相关说明 (一)报名人员需时刻关注克东县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名人员造成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由克东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克东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克东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5月14日 原始标题:2026年克东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kedong.gov.cn/kedong/c100862/202605/c02_622732.s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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