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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湖北武汉音乐学院专项招聘18人公告

2025-3-11 17: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   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湖北省首批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现有艺术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学科,音乐、舞蹈专业学位类别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音乐表演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与舞蹈学是湖北省首批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http://zhaopin.whcm.edu.cn)注册报名。每名应聘者最多报考2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结果为准。应聘者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或未能提交相关材料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在武汉音乐学院招聘网站上传下列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登记照。②就读大学以来的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应届生可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预毕业证明,其他应届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盖章后的就业推荐表)。③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应聘者须上传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凡与武汉音乐学院教职员工有直系、三代以内旁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与应聘者有以上关系的人员在相关工作中应主动提出并全程回避。
 
  五、考核
 
  专任教师岗位免笔试,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管理教辅岗位需笔试,考核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将通过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https://rsc.whcm.edu.cn/)“人才引进”栏另行通知。
 
  (一)专任教师岗位
 
  1.面试:专任教师岗位主要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
 
  ①专业能力: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演奏演唱表演等,详情见后续发布的有关公告;
 
  ②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现场回答问题(含思想政治素质、招聘岗位相关内容)。
 
  2.总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专业能力*50%+综合素质*5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管理教辅岗位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100分。考后根据题本难易程度、成绩分布等,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入围);不足1:5的,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团队协作意识、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工作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3.总成绩核算: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各岗位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现场告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心理测试、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心理测试、体检和考察人选。若专任教师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进行加试,加试形式为面试,加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管理教辅岗位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心理测试及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重要参考因素,心理测试结果异常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对心理测试和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四)考生自愿放弃或心理测试、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七、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hcm.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八、聘用
 
  (一)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我校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重新办理上述有关手续。
 
  (三)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备案,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whcm.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音乐学院网站人事处专栏(http://rsc.whcm.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学校网址:http://www.whcm.edu.cn
 
  电子邮箱:wuyinzhaopin@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政策咨询电话:027-88067726(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88067292(武汉音乐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武汉音乐学院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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