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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盘锦农业发展集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8人)

2026-5-9 21:3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1亿元。为进一步落实集团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重点岗位人员配置,根据集团发展规划,结合目前人才需求情况,盘锦 ...
  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成立于2016年6月29日,注册资本1亿元。为进一步落实集团人才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各重点岗位人员配置,根据集团发展规划,结合目前人才需求情况,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本部及所属子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集团本部2名,子公司辽宁浩洋渔业发展有限公司1名、辽宁鼎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3名、盘锦盛源商贸有限公司1名、盘锦农发丰源农业有限公司1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热爱国企工作;

  4.具备应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处于受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严重亏损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6.其他不应参加应聘的情况。

  四、招聘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考核方式。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8:30至2026年5月19日24:00。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出日期为准,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多个岗位将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形成压缩包一同发送到指定邮箱(zp_pjnf@163.com),报名材料压缩包务必均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职位名称+本人姓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所需材料

  (1)一寸近期免冠电子照片(与报名表一致,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电子照片要求背景为蓝色。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教育类别、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取得毕业证书,学历证明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加盖科系公章证明不予认可,同时打印学信网《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一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5)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PDF版)(详见附件2);

  (6)按照招聘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

  4.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材料须全部提供,否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间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无效或联络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人员填报信息及相关学历资质等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凡因信息填报有误、资料缺失等情况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初审参加笔试的应试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参加笔试名单公示于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请各位考生查询相关公告。

  2.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及信息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已聘用者,解除聘用关系。

  3.当有效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低于3:1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整合同类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科目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5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可参与面试环节。

  (2)笔试要求:报名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从笔试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2)面试方法和内容:面试主要采用半结构化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面试入围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工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者,应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3.公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所得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将从总成绩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如递补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予录取。

  (六)考察

  用人单位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个人诚信以及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待通知上岗试用。

  六、聘用管理

  (一)办理入职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间缴纳五险二金,试用期满转正后工资按所属公司所在岗位工资标准核定。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正式聘用人员必须确保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发生劳动纠纷由其自行负责处理,同时公司将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次招聘过程相关通知信息将在上述网站上实时发布,请及时关注。如因考生本人未按要求或通讯设备不畅导致招聘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咨询电话0427-6912015,9:30—11:00/14:00—16:00(工作日)。

  纪律监督电话0427-6912011。

  附件:

 附件:1.盘锦农业发展集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职位信息表.xlsx (13.9 KB)

 附件:2.盘锦农业发展集团202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156 KB)

  盘锦农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5月8日

  原始标题:盘锦农业发展集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panjin.gov.cn/2026_05/08_14/content-56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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