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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夏农林科学院遴选工作人员的通告(6人)

2026-5-3 07:4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

摘要:   宁夏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全区唯一一家农业综合性科研机构,已构建起11大学科,围绕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关键性科技问题组织攻关,为 ...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  宁夏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也是全区唯一一家农业综合性科研机构,已构建起11大学科,围绕自治区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综合性、全局性、关键性科技问题组织攻关,为促进全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增收提供科技支撑。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农林科学院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

  宁夏农林科学院院机关及所属有关单位办公室从事文秘工作管理岗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中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宁人社发﹝2022﹞116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情形的,参加遴选人员不受其所在单位经费形式限制。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品行端正,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全区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能吃苦,肯奉献。

  5.进入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事业单位5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服务时间计算截至2025年1月1日。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人员未满5年服务期的(含特岗教师服务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nxaas.com.cn)公示公告栏、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查询公开遴选的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详见《宁夏农林科学院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考者认真对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宁夏农林科学院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将报名表(word或WPS文档)电子版和扫描件,以及学历证、身份证、证件照等遴选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一并发送电子邮箱(文件统一命名格式:“姓名+岗位代码”),并进行电话确认。报名电子邮箱:nxnkylx@163.com;联系电话:0951-6886739。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7:00,共计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说明。报考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资格审核

  1.宁夏农林科学院人才发展服务处严格按照公布的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审核结果通知报考者。

  2.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填报虚假内容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遴选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由宁夏农林科学院组织实施,采用闭卷、现场限时作答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公文写作能力。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日内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并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公布岗位取消情况。

  (四)笔试结束后,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遴选名额从高分到低分3: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按照比例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五、面试

  (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我院组织有关专家(人员)命题,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

  (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四)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宁夏农林科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宁夏农林科学院制定考察方案,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了解。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七、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20%+考察成绩×10%。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宁夏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

  九、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经宁夏农林科学院党组会议研究后,在宁夏农林科学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遴选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相关要求

  (一)遴选工作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进行。

  (二)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农林科学院成立公开招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三)因应聘者放弃考察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笔试、面试成绩总和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者考察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以致遴选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遴选所有环节,在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

  (六)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存在应当回避情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八)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886739

  举报电话:0951-6886701

  办公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590号宁夏农林科学院911室。 

附件:宁夏农林科学院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1).docx (21.4 KB)

附件:宁夏农林科学院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0.3 KB)

  宁夏农林科学院

  2025年4月16日

  原始标题: 宁夏农林科学院关于202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告      信息来源:   https://www.nxaas.com.cn/xwzx/tzgg/202504/t20250416_48826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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