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唯一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隶属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专门从事本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全院设有核定床位1878张。
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 医师岗位,职数25名; 2. 护理岗位,职数26名; 3. 科研岗位,职数2名; 4. 医技及其他专技岗位,职数24名; 5. 管理岗位,职数3人。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 医师岗位: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师二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 护理岗位:护理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一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大专学历要求四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 3. 科研岗位: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 4. 医技及其他专技岗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 5. 管理岗位: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要求二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本科学历要求三年及以上三甲医院工作经验并聘任初级(师)岗位或科员岗位。 优秀人才、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条件。 应聘人员为沪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居住证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三、招聘流程 1. 个人申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 邮箱地址:smhchr@126.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2. 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的考试; 4. 心理测试; 5. 面试:根据上述考核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6. 体检:根据招聘职数及面试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六个月内有效体检证明,体检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 考察: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确认拟录用名单及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21-34077865 监督电话:021-34077861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 2026年09月21日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60918/t0035_1443794.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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