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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0人公告

2025-2-25 20: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摘要: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 ...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262个岗位(管理岗位107个、工勤技能岗位155个)、拟聘用300人(管理岗位129人、工勤技能岗位171人),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安工作和移民管理事业。
 
  3.具备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符合岗位年龄要求,管理岗位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5年2月1日后出生),社会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1日后出生);工勤技能岗位招聘社会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2月1日后出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及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5.在符合专业等招聘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技师(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3.应聘人员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情形的。
 
  4.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5.非公派原因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2日19:00
 
  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http://xjbjzz.zhaopin.com)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应本人签名并上传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申请材料。
 
  除2025届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至2025年7月31日外,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2月1日。
 
  应聘人员所取得或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中专业名称必须一致,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应当一致。各岗位学科专业参考目录为《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资格证书参考目录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查询系统(http://www.osta.org.cn/skillStandard)”,职称层级参考目录为《职称系列(专业)各层级名称》。所学专业、技能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见附件)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简称“招聘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3日19:00
 
  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2:1的,按照规定程序和审批权限,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岗位。若岗位取消,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官方网站和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We观察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16日19:00在网上报名平台改报其他岗位。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3月3日9:00至3月14日19:00
 
  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自主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报考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的,待网上缴费截止后的20个工作日内,从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试费用共计95元,其中报名费15元、笔试费80元(两科、每科40元)。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3月24日9:00至3月30日9:00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下载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如有问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成功打印准考证,并核对无误后,视为完成全部报名程序。
 
  五、考试测评
 
  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四项内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护理岗位)四类。
 
  具体内容、题型及测评要素等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见附件)为准。
 
  2.笔试时间:2025年3月30日10:00至13:30
 
  10:00-11: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1:30-13:30综合应用能力
 
  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及考试用具按时参加考试。
 
  3.加分政策: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烈士证明书及和烈士的亲属关系证明;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或志愿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符合加分条件未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围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4.成绩公布:2025年4月14日前,招聘单位在网上报名平台公布笔试成绩,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官方网站和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We观察微信公众号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后,计入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
 
  对缺考、违纪违规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应聘人员,可在笔试成绩公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招聘单位申请成绩复核;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二)面试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资格复审前,出现因人员放弃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1.发布公告:2025年5月12日前,招聘单位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官方网站和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We观察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2025年5月19日前,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平台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确认。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递交资格审查材料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报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3.体能测评:2025年5月30日前(约面试前2~3天)招聘单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管理岗位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免予体能测评。
 
  4.心理素质测评:2025年5月30日前(约面试前1~2天)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测评不计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从事相关岗位的重要参考。
 
  5.面试安排:2025年5月30日前,招聘单位按照先管理岗位、后工勤技能岗位的顺序组织应聘人员参加分类面试。
 
  管理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查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及人际沟通能力等。工勤技能岗位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笔试测试为主,各岗位考题范围以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中明确的工作任务为主)的方式,侧重考查职业技能基础知识、技术熟练程度和技能运用水平等。两类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应聘人员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对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优先,没有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六、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遇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如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一)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遇体检不合格的,可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复检人员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工勤技能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
 
  (二)考察
 
  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政治要求,对应聘人员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政治态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社会背景等进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招聘单位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组织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国家移民管理局备案后,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信息发布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s://rst.xinjiang.gov.cn)、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官方网站(https://rczk.nia.gov.cn/#/index)、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We观察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在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招考平台官方网站(https://rczk.nia.gov.cn/#/index)、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We观察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
 
  九、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信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有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等可能影响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职情形的,谨慎报考。
 
  十、报考咨询
 
  关于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等条件及报名备注内容的咨询,请应聘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20:00)与招聘单位联系。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或反映:
 
  (一)咨询电话:0991-8512116;
 
  (二)监督电话:0991-8512115;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85011或85054。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由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负责解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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