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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招聘23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2025-4-25 15: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吐鲁番就业服务网

摘要:   2025年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高法〔2019〕44号)要求,吐鲁番市 ...
  2025年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公告
 
  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试行)》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高法〔2019〕44号)要求,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3名(其中:法院系统招聘10人、检察系统招聘1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在法官、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24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的;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为招聘单位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招聘单位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5年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表》(附件1)。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缴费时间:4月24日09:00—5月3日17:00
 
  报名、缴费请登录:http://bm.hnrcsc.com按有关要求进行。(本次考试缴费方式仅支持支付宝缴费)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及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及后续通知。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2025年吐鲁番市法检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专区注册登录后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请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报名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因填报虚假信息、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于5月8日09:00—5月10日09:00,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本人的笔试准考证。
 
  2.相关费用
 
  本次考试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技能测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由参加相应测试环节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试卷采取闭卷形式,统一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可用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或带相片及公安机关公章的户籍证明作为替代证件)、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发布,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5的比例,公布进入技能测试环节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笔试合格人数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三)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采用听打的方式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使用计算机输入国家通用文字的速度和准确性。(招录维吾尔语的岗位,需增加维吾尔语听打能力测试)
 
  2.听打材料为法律相关内容,现场播放一段庭审录音,考生根据所听信息在文档中进行输入,测试时间为10分钟(时长:国家通用语测试时间),定向招录维吾尔语的岗位测试时间为15分钟(时长:含国家通用语和维吾尔语测试时间)。
 
  3.技能测试评分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录入的字符总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录入正确率和整句准确性,分录入速度和整句准确率两部分计分,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4.根据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四)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空缺岗位按照笔试、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20%)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期间,对参加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满分为100分,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共计300分。
 
  总成绩=+面试成绩×50%。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应当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吐鲁番公共就业服务网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十)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开展拟聘用人员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招聘单位按照》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依法取消聘用资格。
 
  在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如有放弃或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信息发布和公示
 
  本次考试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xjrsks.com.cn)、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www.xjrc365.com)、吐鲁番就业服务网(https://www.tlfjy.net/)发布。网络报名、笔试成绩公布、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本《公告》和《吐鲁番市法检系统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二)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按照有关惩戒规定执行。
 
  (三)考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731-89922182/89919950
 
  咨询电话:0995-8161007(吐鲁番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995-7603011(吐鲁番市人社局事业管理科)
 
  0995-8522279(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
 
  0995-8533261(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
 
 
  吐鲁番市中级人民法院
 
  吐鲁番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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