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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红河州检验检测院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2026-5-11 20: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帮助未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拓宽就业渠道,搭建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的对接桥梁,助力青年实现稳定就业,现面向社会公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帮助未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拓宽就业渠道,搭建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的对接桥梁,助力青年实现稳定就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17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详见《红河州检验检测院2026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2.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3.除具备见习岗位所具备的基本学历、专业和技能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见习岗位职责;

  (4)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服从本院工作安排。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已在其他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且就业见习时间剩余小于3个月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收容教养、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的、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6.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身体原因不符合见习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见习的其他人员。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

  1.有工作经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实践锻炼经历者优先;

  2.有食品检验、计量检校、特种设备检验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1日-6月5日

  报名邮箱:hhjyjcyrs@163.com。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电子版和按手印扫描版,照片处需插入电子照片;

  2.失业登记证扫描件;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报名资格审核

  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安排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募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面试

  1.本次招募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应聘者保持手机畅通,因通讯不畅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面试地点: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红河州检验检测院。

  3.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最后按面试得分排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专业技能等。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并列的,加一轮面试并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确定。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或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考察、体检和递补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募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组织,主要是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核实考生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吸毒史、不良社会信用记录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考察合格的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不予录用;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同级别或以上医院进行复检,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考察、体检有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报考岗位的,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1次。

  (五)公示和录用

  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或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收到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其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见习生活补贴及工作地点

  (1)见习生活补贴

  见习人员生活补贴由固定工资和浮动绩效两部分构成,其中固定工资为2020元,浮动绩效由各用人部门根据每人每月完成的实际工作量进行不定量考核发放,固定工资与浮动绩效总和每月最高不超3000元,并为就业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工作地点

  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四、本公告由红河州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3-3856953

  附件:红河州检验检测院2026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3.0 KB)

  附件:红河州检验检测院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xlsx (14.7 KB)

  红河州检验检测院

  2026年5月9日

  原始标题:红河州检验检测院2026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hhzrc.cn/Article/Index/Index/show/id/1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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