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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在安徽省2025年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382人

2025-4-3 16:4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阜阳市人才工作网

摘要:   阜阳市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推进英才荟萃的区域性人才强市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 ...
  阜阳市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颍淮英才计划”,吸引集聚更多急需紧缺人才,加快推进“英才荟萃的区域性人才强市”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报考安徽省2025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未被确定为初步人选且笔试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的考生。
 
  二、引进计划
 
  市、县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43人,其中市属高校82人;市直事业单位197人,市属国有企业52人;县(市、区)事业单位82人,县(市、区)国有企业30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阜阳市在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中同步开展人才引进职位表》。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有关资格条件(详见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选调生招录公告)。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确定为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招录选调生初步人选但在体检后放弃选调资格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引进人才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签订协议、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fyrsks.pzhl.net/index.php)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2日9:00至4月10日16:00。报考人员选择报考岗位后,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自动生成,与《安徽省2025年度定向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信息一致,需重新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如有个人信息增添、修改,可在备注栏备注。
 
  2.资格审查和报名结果查询。报考者可于4月12日登录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初步审核、进入面试。按照安徽省2025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职位引进计划数4:1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4月12日9:00—4月13日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且报名未满比例要求的岗位。
 
  部分报名考生数未达到引进计划的岗位,后期可根据需要另行发布职位调整通知。
 
  (二)面试
 
  1.面试方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学校职位面试方式可根据实际需要再定。面试时间初定4月19日—20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可于4月16日后打印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不收取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培训。
 
  2.面试后,将考生参加安徽省2025年度面向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招录定向选调生笔试成绩与人才引进面试成绩按4:6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入围面试未被聘用的考生,可根据考生成绩,综合考虑所学专业、岗位空缺或工作需要进行调剂。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职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会同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统一组织。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对体检和考察出现缺额未达到引进计划人数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协议
 
  体检考察合格的初步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在阜阳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人才引进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不予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引进人才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食宿统一安排。
 
  (二)对未主动放弃引进资格的报考者,采取包干形式报销面试体检往返交通费。进入体检考察后,在任一环节主动放弃引进资格的,均不予报销面试体检往返交通费。单次往返交通费按高校本部所在地计算,标准为北京、厦门900元,天津、长沙800元,济南550元,上海、杭州500元,南京、武汉260元,合肥220元,成都1000元,广州、西安1200元,长春1400元,哈尔滨1600元。
 
  (三)本次引进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已办理入职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比照阜阳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2.对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管理岗位的分别按七级管理岗位、八级管理岗位定岗;专业技术岗位符合聘任条件的,可聘任中级职称岗位、初级职称岗位。对国有企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企业内设机构中层正职、中层副职待遇执行。
 
  3.按照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公务员。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各人才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0558-2260862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综合管理办公室
 
  0558-2266861 市委人才工作局市人才发展促进中心
 
  0558-227300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58-2556337 市国资委机关党委(人事人才工作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8-2261015
 
  监督举报电话:0558-2261330
 
 
  中共阜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阜阳市委人才工作局
 
  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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