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 因工作需要,田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见习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仲裁调解书记员、文秘见习岗各1名。 二、招募基本条件 (一)诚信友善,坚持为民服务理念;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及其他疾病; (三)好学上进,工作责任心强,做事认真细致、吃苦耐劳。 (四)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情况。 (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16—24岁持《就业创业证》的已登记失业青年。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三)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四)道德败坏或有其他不良行为的。 三、见习补贴 (一)财政补贴1500元/人·月。 (二)本单位补贴500元/人·月;并为见习人员购买15元/人·月的意外伤害保险。 四、见习时间 3个月至12个月。 五、见习培训和带教计划 (一)就业见习人员入职后,由见习基地对各见习生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岗位应知应会等培训,根据情况召开见习生工作会议,加强业务技能培训。 (二)见习基地业务经验丰富的人员将进行带教辅助见习工作,对各位见习生进行职业知识的讲解,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指导,加强业务技能培训,为今后就业工作打下基础。 六、见习管理要求 (一)按照本单位的业务工作要求,各业务负责人对见习生的工作指导和日常管理,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做到及时了解见习人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并加强安全和健康管理。 (二)就业见习期内原则上见习人员不得更换岗位,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可以调整岗位。见习人员因病或因已经落实工作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见习的,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基地,做好交接后可解除见习协议。 (三)见习人员应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见习期间见习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可终止见习协议,并将终止情况说明报田东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 1.无故旷工连续3天或累计旷工5天以上的; 2.不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经教育未整改的; 3.见习期间有主观重大过失,使见习基地遭受严重损失的; 4.涉嫌犯罪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见习时间规定,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月。具体期限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可以进行协商,并在就业见习协议书中明确注明。 七、招募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者必须提供以下个人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属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伪造、谎报、隐瞒情况,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地点:田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办公室。 (三)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招满即止。 (三)联系电话:0776—2055771,简历投递邮箱地址:tdxrsj771@163.com。 八、其他事项 (一)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自行安排住宿、伙食自理。 (二)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适时通知报名人员进行面谈,确定见习人员。 (三)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 (四)见习人员到岗工作。工作期间,见习人员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各项工作安排部署,履职担当,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田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5年6月6日 原始标题:田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gxtd.gov.cn/ggfw/bmlq/ldjy/fwdh_zffw_218266/jycy/wyk/wyk_1/t21178674.s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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