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2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2.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90年6月26日至2007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具体年月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3.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6年6月2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职责所需体能素质,无残疾、无纹身、无色盲,不得隐瞒重大疾病; 5.男性身高1.70m以上,女性身高1.60m以上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能力,且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上饶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报名的,需经所在公安机关辅警管理部门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酒驾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精神病史;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未解决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0.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1.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14.现役军人; 1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1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包含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及聘用环节。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组织、实施、协调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广丰分局政工科共同参与实施。其中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治考察、聘用工作由广丰分局政工科组织实施;发布公告、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公示等工作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实施;具体体检工作由具有公务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具体承办。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材料提交审核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日-2026年7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信访科会议室,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 (3)报名资料: ①公告页面下载打印并由本人签名的《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辅警人员报名表》2份; ②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4张(一寸); ③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役证;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评 1.通过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具体日期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3)执行,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和纵跳摸高三项。 4.体能测评采取达标计分制,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环节,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体能测试单项成绩占比计算最终得分。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占比40%,其它两项各占比30%。 5.考生应当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如有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应主动提出放弃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具体日期、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2.体测合格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时间为9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30%。侧重考察考生的党史、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报考试辅导培训办。 (五)面试 1.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得体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和准考证打印时间以公告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递补面试人员。对面试前自动放弃面试的,根据笔试和体能测试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依序等额递补一次。 5.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因考生临时缺考等情况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同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6.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当场签字确认。 7.由于本次招聘为同一岗位,参照行业相关标准,如需多个面试室时,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8.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5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9.成绩计算(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体测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2)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3)若总成绩相同,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入闱。 (六)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广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2.考生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3.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治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 5.若体检或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因政治考察不合格或者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照同岗位面试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录用 1.公示。体检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经研究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在“广丰公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2.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手续由广丰分局政工科办理。拟聘用人员须按通知的规定时间到相应岗位报到,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报到的,需向广丰分局政工科报备同意。 3.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务合同。 4.本次招聘成绩保留半年(自拟聘用名单公示期满日算起)。成绩有效期内,如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相应岗位综合总成绩(最终面试成绩需达到合格线)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空缺人数依次递补。辅警岗位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递补人员需经体检、政治考察合格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 六、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广丰公安”公众微信号进行查询。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除体检费用需自理外,本次招聘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招考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六)关于各项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问题。各项资格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除公告已明确或另有规定外,均为2026年6月26日。 (七)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八)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负责解释。体能测评的时间及地点后续将通过“广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信息,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咨询电话:19170308133。 (十)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26年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2026年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扫码查看附件) 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警务辅助人员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26日 原始标题:2026年上饶市公安局广丰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始链接:https://www.jxrcrsksta.com/content/7024?categoryId=7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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