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东西院区消防工作职责,保障医疗环境安全稳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团队协作意识与沟通协调能力。 2.身体健康,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履职的疾病。 3.持有有效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4.男女不限,退役军人优先;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1年5月以后出生)。 5.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失信惩戒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二、报名条件 1.个人纸质版简历1份(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身份证、学历证书、消防证书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的政审材料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三、报名方式、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线上、邮寄报名。 2.报名地点:康县人民医院西院区五楼院办公室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39-5122980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四、聘用程序 1.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环节; 2.考试考核:采取理论考试(占60%)+面试(占40%)的方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考察公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素质、现实表现等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3个工作日; 4.择优聘用: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资待遇 1.本次招聘为合同制用工,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 2.薪酬标准:参照康县人民医院现有同类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3.社会保障:根据工作考核结果及连续工作年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考试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 3.本公告由康县人民医院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康县第一人民医院 2026年5月18日 原始标题:康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消防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dv6pcwoyXOE41MX2Qka2A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GMT+8, 2026-5-21 18:24 , Processed in 0.083190 second(s), 19 queri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