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大鹏新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计划于2026年7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17名,具体岗位详见《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6年7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6年8月31日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且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26年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招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1:1录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考生在入职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如报考年龄要求为35岁以下(即1990年7月17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投递至邮箱jywsdwb@dpxq.gov.cn。报名材料扫描件制作成PDF文档或压缩文件以“姓名+岗位+编号+手机号”命名。 3.报名资料 (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附上近期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验证证明扫描件(验证证明可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申请);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5)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等电子版。 注意事项: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提交材料不全,且未签署承诺书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阶段未提交的材料,在入职前资格复审环节必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初审 通过查阅资料等方法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本阶段资格审查仅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审查结果以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为准。 (二)考试及成绩公布 1.考试形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面试形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逾期未参加将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面试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面试的有关事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3.考试成绩:面试合格线70分,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如有考生放弃,可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递补(面试成绩7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在招聘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岗位调整,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由入围体检的考生自行到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相关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考察及聘用 面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或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是否递补录用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另行研究决定。 五、用工模式和待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所有岗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者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大鹏新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过渡期薪酬参照基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没有被录取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可纳入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后备人员库。 (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五)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录。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六)聘用人员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到所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5-88159335。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17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2026年7月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gov.cn/cn/xxgk/zfxxgj/rsxx/zkzp/content/post_12898211.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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