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聘公告由贵州事业单位招聘网www.sydw.cc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天天成公 ID:gzzp2012 天天更新贵州省各市县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进一步加强县档案馆干部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决定面向各镇(街道)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数量 参公事业管理岗位1名。 二、选调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测试+考察的方式进行选调。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各镇(街道)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公文写作能力;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结束当天);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到镇(街道)公务员(含选调生)未在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的,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 5.调动后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7.县委管理干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年限要求,均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核、测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湄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微美湄潭”等平台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湄潭县档案馆三楼办公室(地址:湄潭县象山路<黄家坝徐家林>,联系人:周三,联系电话:0851-24250530)。 3.报名方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湄潭县档案馆2024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测试资格,报名材料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3人的,则终止选调程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0人以上的,以笔试+面试方式开展测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以面试方式开展测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 (四)测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重点测试政策理论和公文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分值为100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能力素质,分值为100分。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测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比例按2:1进入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对照考察对象档案、干部信息等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与调动 湄潭县档案馆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县人事调动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湄潭县档案馆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51-24221073; 咨询电话:0851-24250530 联系人:周三13708527051 湄潭县档案馆 2024年11月15日 原始标题:湄潭县档案馆202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meitan.gov.cn/mtzx/gsgg/202411/t20241115_86083814.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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