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振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人才引进的具体工作。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事业单位)》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7.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佐证材料,其所学学科专业需与引才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且毕业当年所就读院校排名需在QS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名;同时,该类人才本科学历须为国内本科院校就读毕业或QS世界大学排名及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院校就读毕业。 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国〈境〉外学历需经有资质翻译机构翻译),经引才部门(单位)组织力量,结合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9.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之间确因工作需要相互引才的,原则上通过调动方式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引才计划需求表(市直事业单位)》,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审查合格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根据报名情况,学校分批次开展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岗位面试工作。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高层次人才约定为准。 2.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自我介绍、现场试讲和考官提问方式,面试时间为30分钟。自我介绍,面试人员简要介绍本人基本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取得主要业绩及拟聘后的规划等。现场试讲,面试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岗位,自选能够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核心课程内容进行试讲,可自备课件(文件格式为pptx)。考官提问,由主考官进行提问,提问2个相关的专业知识。面试结束时应说“回答完毕”,离面试结束还剩3分钟时,监督员会举牌提醒,回答时间到,监督员会举牌终止。 (2)面试内容。面试测评内容主要考查应试人员的仪表举止、专业知识、实践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和应急应变能力、人际交往技巧等等。 3.面试成绩确定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职位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综合得分需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于面试当日上午8:30起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进入指定候考室,并将通讯工具及其他电子设备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上午9:00前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 (2)面试。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进行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候分室等候。 (3)听分。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分数后自行离开考场。 5.专家设置 面试考场测评专家共7名(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黔人社通〔2023〕125号)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操作。体检医院由工作领导小组在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中随机指定,未经指定的其他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公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不符合引进对象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8.在考察政审结束前,未能提交应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所需资料原件,或所提交资料原件与报名时所提交资料不一致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引进工作各环节中,若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经全流程任一环节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正式聘用前,可经研究决定是否开展递补。若需递补,要根据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名按程序开展,在完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后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五、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1774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17112(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纪委)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6年5月14日 原始标题: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博士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原始链接:https://www.bijie.gov.cn/xxfb/tzgg/rszp/202605/t20260514_90171965.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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