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位于天津港保税区空港经济区,肩负着创新生物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发展生物制造重大颠覆性技术,支撑我国生物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历史使命。
现根据研究所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欢迎符合条件的人员应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岗位 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合作主管岗位,1个; 知识产权主管岗位,1个。 三、岗位职责及条件 岗位一: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合作主管 (一)岗位职责 1.负责研究所内科技成果的挖掘推广,价值评估,形成项目库; 2.负责组织研究所与企业开展横向合作,负责企业的联系对接、合作方案的起草、洽谈交流、合同起草、报批和签署; 3.负责行业协会、各地转化平台等产业渠道维护; 4.负责研究所牵头组建及参与的产业联盟的联络对接及日常事务归口管理;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协作奉献精神,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具有生物化学、分子生物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 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 5. 竞聘九级职员需任十级职员满2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竞聘八级职员需任九级职员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职员满1年;竞聘七级职员需任八级职员满3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后出站人员;竞聘六级职员需任七级职员满3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6.具有相关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二:知识产权主管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建设; 2.负责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和服务; 3.负责重大项目知识产权导航执行和监督; 4. 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运营策划; 5. 负责研究所知识产权维护与统计分析; 6. 协助开展其他知识产权事务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应聘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较强的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协作奉献精神,具备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工科或法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3.具有知识产权专业背景及法律职业资格或专利代理师资格优先; 4.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经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4月; 6.竞聘九级职员需任十级职员满2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竞聘八级职员需任九级职员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中级职员满1年;竞聘七级职员需任八级职员满3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2年,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后出站人员;竞聘六级职员需任七级职员满3年,或任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 7.具有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岗位待遇 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正式聘任,录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中国科学院、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及要求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者将《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在申请表最后“应聘申请人签字”处亲笔签字,填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说明(见附件2)、《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招聘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3)以附件形式发送至tib_cyhz@tib.cas.cn,抄送至tib_zp1@tib.cas.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需提供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员职级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 3.研究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将电话或邮箱通知参加初试,初试通过者参加岗位竞聘,另行通知初试和岗位竞聘时间。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将不通知参加初试,材料恕不退回。 4.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24时(以收到申请表为准)。 5.联系人:人事人才处022-82316762。 附件:附件1.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岗位申请表.docx (23.8 KB) 附件:附件3.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招聘报名信息简表.xlsx (10.4 KB) 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 人事人才处 2026年4月1日 原始标题:中国科学院天津工业生物技术研究所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处主管岗位招聘启事 信息来源:https://tib.cas.cn/rcdw/rczp/glzczp/t_8180408.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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