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公信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招聘通知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我中心诚邀专业人士加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从事金融纠纷案件的商洽,能够独立拓展案源,积极配合调解中心指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计划 业务经理、中心副主任各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六)应聘人员需具备5年以上金融、法律工作经验; (七)熟悉掌握法律知识,具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受过严重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 5.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7.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需提供材料 本人需提供《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一份,其它证明材料。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于2025年3月24日?202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yjrxh@126.com。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相关证件原件遗失,须发证机构出具证明。提供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未通过初审者恕不再通知,应聘材料不予退回。 六、面试通知 统一通过电话方式发出面试通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薪资待遇 根据工作经验与业务能力及办理的案件数量,面议薪资。 八、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有效,逾期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在招聘过程中,本单位为应聘者保密,报名资料不再退回;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授权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5、本单位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招聘工作。 咨询电话:周老师 0379-69911369 17337933315 附件:洛阳公信金融调解中心报名表 ![]()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相关报名表)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