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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2026-5-9 21:3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

摘要: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 ...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教师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xetdz.xz.gov.cn)、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11日至2008年5月15日之间出生)。

  5.招聘对象为2026年毕业生。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7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6.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详见《岗位表》。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条件的前提下,可按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不设户籍限制。

  8.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6年毕业生须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④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⑤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http://www.xzkfq.cn),点击“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报名页面,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络报名。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5日17:00

  2.资格初审: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6日17:00

  3.陈述和申辩: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7日17:00

  4.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17:00

  5.缴费确认:2026年5月11日9:00至5月18日21: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负责解释。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陈述和申辩。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线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人。

  3.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4.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5月19日9:00-12:00登录原报名网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的,不予退费。

  5.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填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笔试日期:2026年5月30日(周六)。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址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须与报名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相一致),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7日内登录原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6年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或个人网签页面截图)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承诺于2026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原件和复印件,或高校免试认定证明(注明学段、学科)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按2026年毕业生报名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或个人网签页面截图)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无工作承诺书》(附件3);

  6.基层服务项目志愿者和服义务兵役人员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需另外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单独按序装订,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经资格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信息将于面试前在招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为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为5分钟,总分30分。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考察与体检

  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并组织考察体检。

  确定考察体检人员时,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下同),加试时间与方式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给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应聘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等进行全面考察。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时,招聘主管部门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将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主管部门可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的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招聘单位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并按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其他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招聘咨询

  本公告由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同时发布,招聘工作的其余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进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等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16-87986377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16-87793294

  九、招聘工作监督、举报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电话:0516-87793413

  监督举报邮箱:xzjkqjtj@163.com

  附件: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17 KB)

  附件:个人无工作承诺书.docx (275 KB)

  附件: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5.0 KB)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8日

  原始标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面向2026年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原始链接:https://hrss.xz.gov.cn/001/001004/20260508/fa665c77-1277-4b2a-aa0e-07f6800e1ba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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