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湖县公证处为建湖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备案制公证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6. 符合《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3)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 (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曾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司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公证等岗位的人员。 8. 招聘条件中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均需于报名前取得。 二、报名 1.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9月20日— 9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建湖县司法局政治处(建湖县人民南路666号)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托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2.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设1:3的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 效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报名材料弄虚 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考试前至建湖县司法局领取考试准考证,考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满分各为100分。 1.笔试。应聘人员应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等素质。笔试合格线为60分。 2.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的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建湖县司法局陈述和申辩。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4.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以50%计入总成绩。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备案制,与建湖县公证处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七、纪律监督 1.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全程监督。 2.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事宜由建湖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15-80600052(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15-87081582,87081510(县司法局政治处) 附件:1.建湖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建湖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建湖县公证处 2026年9月15日 附件1
附件2 报 名 表
:建湖县公证处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https://www.jianhu.gov.cn/art/2026/9/15/art_12512_4454024.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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