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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

2025-5-16 22:20|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白山市人民政府

摘要:   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 ...
  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公告(1号)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高级人才1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2日至2007年5月12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5月12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设定,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22日12:00,考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发送材料的,报名无效。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5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1号公告)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4.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考试的形式及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及资格审核后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考试(考核)成绩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在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各地各部门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县(处)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12万元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1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白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bs.gov.cn/);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cbs.gov.cn/)。
 
  (二)其他事项
 
  1.招聘考试的通知、公示等其他有关信息可登录白山市人民政府、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及联系方式”栏。
 
  3.举报和咨询有关考试事宜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受理,举报和咨询有关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事宜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受理。
 
  4.监督举报电话:0439-3228030
 
  5.政策咨询电话:0439-3257868
 
 
 
  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  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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