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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临沂市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2026-5-11 2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1| 评论: 0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范围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临沂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部署,加强人才梯队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临沂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优秀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及范围

  引进计划共75名,其中,A类岗位(综合类)12个,B类岗位(职业教育类)19个,C类岗位(卫生类)44个。

  引进范围是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的2025年、2024年高校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计划见《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硕士研究生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6年5月12日以前取得。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临沂市(含县区)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引才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订意向协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签订意向协议同步压茬进行,原则上两天内完成,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在同一地点进行。公告及相关信息通过“灯塔—临沂党建”网站发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个人情况确定一种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灯塔—临沂党建”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引进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引进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网上报名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2026年5月20日9:30—16:00到北京京仪大酒店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考。

  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直接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所需材料:《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及有效身份证件。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6:00。

  网上报名地址:“灯塔—临沂党建”(http://www.linyidj.gov.cn/)。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5月12日9:00—5月18日17:00。

  2.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5月20日9:30—16:00。

  现场报名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

  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引进单位联系。引进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1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

  人才引进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引进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结合应聘人员个人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谈人员。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引进单位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应聘机会。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5月20日9:30—1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6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应聘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岗位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研究方向的,还需提供学习成绩表、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6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担任职务及获得荣誉、奖励、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

  6.《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现场报名的,需同时提交照片电子版)。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复印件需引进单位留存。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面谈

  现场资格审查后,引进单位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谈,面谈后,按1:6的比例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因放弃或取消考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面谈具体内容和形式,根据岗位需求、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确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应变沟通、综合协调、岗位适配等方面。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

  (四)考试

  考试一般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A类岗位(综合类)及B类(职业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实施;B类(职业教育类)博士研究生岗位、C类岗位(卫生类)采取直接面谈的方式进行。对专业性较强的单位,可增加专业能力测试等。

  面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

  面试地点:北京京仪大酒店(‌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东路9号)。

  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须进行加试。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分引进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签订意向协议

  面试结束后,引进单位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签订意向协议书。应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签订意向协议,未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具体签订时间,由引进单位另行通知。

  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或出现影响聘用情形的,引进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五、考察和体检

  引进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对拟引进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以上,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引进单位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备案

  引进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引进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公告由中共临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汇总表

  附件:诚信承诺书

  中共临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9日

  原始标题:2026年“才聚沂蒙·京彩未来”山东省临沂市公开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linyi.dtdjzx.gov.cn/cmsx/p883/tzgg1/78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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