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聘公告由事业单位招聘网 www.sydw.cc 整理发布!更多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关注事业单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天天成公 ID:gzzp2012 每天更新最新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信息!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始建于1952年,是山西省最早成立的地市级中医医院(原晋东南中医医院),现已发展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中医医院,是长治医学院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联盟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对口合作单位。现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个—脑病科,山西省“十四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4个—心病科、脑病科、康复科、治未病科,山西省“十四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培育项目1个—风湿病科,长治市“十四五”市级中医优势专科3个—肾病科、脾胃病科、肺病科。医院正高质量推进新院区建设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建设,凝心聚力打造全国闻名,全省一流,中医特色突出,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区域引领作用的现代化中医综合医院,现诚邀优秀人士加盟医院发展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领导组织 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以用为本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博士研究生医院常年引进,不限人数,可随时投递简历。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6年11月及以前出生)。年龄上限因具体招聘岗位要求不同分为: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1月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11月及以后出生)。 (三)具备胜任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工作能力。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要求。 (五)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次招聘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参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六)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七)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六、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点: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东院区二层人事科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如下: 1.《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简历从就读高中(中专)时填写至今,暂无工作可填“待业”,如有兵役、缴纳过社会保险的工作经历必须在个人简历栏中认真填写; 2.本人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3.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报告; 4.按照招聘简章中相关岗位要求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明、方向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复印件(方向证明需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专业方向证明); 5.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供现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咨询方式:谷老师13934293653 鲍老师13935520598 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若考生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须出具双方签名的《现场报名审核授权委托书》(附件3),并按要求携带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七、资格审核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时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告栏公示。 八、能力测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能力测试全程录像。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事宜在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告栏另行通知(网址:https://www.czszyyjsfsyy.cn/),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 九、体检、考察 (一)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据各专业考生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时,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需在三甲医院,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复检的,体检、复检结果不予认可。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二)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考察环节中如有放弃、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另行在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告栏公示。 十、公示 通过资格审核、能力测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拟用名单将在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官网公示公告栏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进入公示期前经确认提出放弃的;或进入公示期后经确认提出放弃的;或接到聘用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影响聘用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接通知后须15日内到单位报到,否则视为放弃。 十一、聘用及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经录用,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待遇参照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不低于长治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的监督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全程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十三、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期间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医院纪检监察室、人事科反映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人事科 邮 编:046000 邮 箱:zyfyjjjc@163.com 联系电话:纪检监察室:0355-3018114 人 事 科:0355-301807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 2024年11月1日 原始标题:长治市中医研究所附属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rsj.changzhi.gov.cn/zwxx/rsjtzgg/202411/t20241104_2978733.html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