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博士研究生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的学术骨干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年龄48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者年龄43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陕西省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之两项的学科带头人,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备陕西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条件之两项的学科领军人才,年龄55周岁及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各类别人才引进、招聘具体条件可咨询人事处,联系人:王老师,电话029-88182596。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二、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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