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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西安医学院招聘人才公告(55人)

2026-5-8 19: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实际,西安医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发展实际,西安医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各学历阶段履历档案完整;

  6.身心健康,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满足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过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曾在人事考试或招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类型及条件

  1.岗位类型:专任教师岗位

  2.岗位条件: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为38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博士后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者,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

  3.基本业绩条件:具体以《西安医学院2026年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准。须满足以下业绩之一:

  ①科研项目:参与国家级课题,排名前5;

  ②科研论文:近五年内,自然科学类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2区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人文社科类要求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SSCI或CSCD及以上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详见《二〇二六年度西安医学院人才公开招聘计划》(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医学院官网发布公告(https://rsc.xiyi.edu.cn/rczp.htm)。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西安医学院在线应聘系统”(https://zp.xiyi.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移动端或PC端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移动端报名二维码

  2.报名时间:自招聘计划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完成招聘计划即行终止。

  3.若应聘人员首选应聘岗位未通过录用,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应聘系统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岗位进行再一次申报。

  (三)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

  (2)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学信网开具的学历学位信息证明或本人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书。

  (3)相关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中共党员、西安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考核

  采取用人单位考查和学校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用人单位考查:各用人单位制定考查推荐方案,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岗位适应度等全面综合考查。单位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具体形式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考查平均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推荐为学校面试人选。

  2.学校面试:用人单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的推荐人选方可进入学校面试环节。学校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确定拟聘人选。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平均得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公布总成绩

  总成绩为百分制,单位考察成绩、学校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计算确定,在学校网站公布最终成绩排序结果。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最终总成绩排序1:1的比例,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含心理健康测试)。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的人员缴纳。学校对无故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和体检及结果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对其资格条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复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西安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报到和聘用

  经学校审定的录用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并按规定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必要证明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未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弃权。正式报到后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协议。

  (十)管理方式

  已录用人员报到后均按人事代理方式管理,符合学校和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后可办理入编相关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对不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等,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五、附则

  (一)录用人员须在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必要证明后来校报到(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国(境)外相关学历、学位均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原则上自学校正式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来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确保在应聘全程保持畅通,如因故造成相关信息未能及时送达,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凡报名参加应聘的人员即视为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理解和认同。

  (四)本公告由西安医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韩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29-86177381
 

  西安医学院人力资源部

  2026年4月30日

  原始标题:西安医学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http://rsc.xiyi.edu.cn/info/1022/2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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