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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邛崃市“蓉漂人才荟”引进24名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

2025-3-27 12: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成都人事考试网

摘要:   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 ...
  邛崃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畅通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渠道,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邛崃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我市拟公开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24名。本次进入事业单位的引进人才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引才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同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同时符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 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
 
  8.曾参加我市公开招聘并被录(聘)用未报到或经公开招聘后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
 
  9.现役军人。
 
  10.2026年1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生,亦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报名网站为成都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09∶00至4月1日17∶00。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本次报名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原件校验、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聘用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岗位调整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名额后,该岗位报考人数与调减后的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该岗位规定的开考比例。
 
  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4月7日17:00前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五)打印报名表、准考证
 
  报名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2日0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 考核
 
  (一)成绩构成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核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满分100分。
 
  (二)笔试
 
  1.科目名称: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逻辑推理,数量关系,资料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法律基础知识,应用文写作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民道德等。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
 
  3.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笔试地点为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和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5.笔试原始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5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原始成绩。对于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和违规违纪三种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在5月7日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申请核查原始成绩,逾期将不再受理。核查结果于5月8日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5月12日前通过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本批次参加邛崃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笔试考试参考人员的平均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拟进入原件校验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原件校验。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成绩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参加面试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院所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符合要求。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学信网打印)。
 
  (5)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6)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3.原件校验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4.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所有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5分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 体检
 
  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面试人员的考核成绩及排名,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考核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核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 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 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考核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 聘用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九、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 其他
 
  (一)应聘者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成绩公布、体检、递补等事项,在“邛崃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qionglai.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并按规定要求携带相关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招考工作。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报考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四)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人员的聘用单位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引进的急需紧缺高素质人才自聘用之日起,在本市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申请调动和出具同意报考本市以外机关事业单位的证明。
 
  十一 、咨询和监督
 
  为保证此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88760077(邛崃市纪委邛崃市监委派驻邛崃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88791289。
 
  邛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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