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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开放大学事业编制岗位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6-5-11 20:5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 评论: 0

摘要: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考核 ...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教师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校2026年度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2名高层次人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四川开放大学网站[www.scou.cn,下同]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开放大学于2020年12月,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由原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更名成立。四川开放大学是省政府举办,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社会成员开展以开放教育为主体的学历和非学历继续教育的省属新型高等学校。主要承担服务我省全民终身学习,推进四川开放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我校现有金牛校区(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3号)、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3833号)两个校区。

  我校秉持“开放共享,育达终身”的办学理念,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汇集优质教育资源,通过覆盖全川的办学系统和信息化支撑平台,为各类学习者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学历与非学历继续教育,提供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助推“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其他详细情况请在四川开放大学网站(www.scou.cn)上查阅。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在国外、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应聘者必须在2026年5月9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应聘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报名时四川开放大学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的学历、学位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及学位”“学科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截止2026年12月31日。应聘者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我校将根据报名顺序分期、分批组织考核,岗位名额招满即止。具体报名方式为登录我校官网首页“人才招聘”栏目“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链接,按流程注册报名。

  请应聘者仔细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报名时注意核对岗位名称和岗位编码),务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有关信息和岗位要求的清晰完整的证明证件扫描件,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件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保持一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应聘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请于工作日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向我校进行咨询。应聘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开放大学负责资格初审、综合审查、考察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五、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员

  1.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学校人事处和二级用人部门根据应聘者网上提交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代表性成果等相关材料,结合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与岗位适配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进入部门考核环节。

  2.部门考核

  学校二级用人部门根据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考核,并按照应聘者在报名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应聘者考核的时间、地点、方式。因应聘者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部门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状况、专业背景、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以及与岗位适配情况等。我校还将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对通过考核的应聘者开展准入查询。通过部门考核和准入查询的应聘者进入综合审查环节,我校将在官网“人才招聘”栏目分期、分批公布进入综合审查环节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

  3.综合审查

  学校对通过综合评价的应聘者进行综合审查,主要包括资格条件复审、心理测评。请入围综合审查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并提交以下资料:

  (1)《报考信息表》1份(请在报名系统上导出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博士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有专业技术职务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代表作、出版教材及著作目录、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获得专利的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及获奖证明材料);

  (6)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岗位,应聘者须提供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综合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四川开放大学将取消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四川开放大学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学校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不能按要求提供综合审查需要的材料或未按时参加综合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自负。

  通过综合审查的应聘者还需参加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通过综合审查的应聘者按《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后取得面试资格,由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发放《面试通知书》。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数量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高于5:1。我校将在官网另行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考核相关事项。

  (二)学校面试

  我校根据各岗位应聘和部门考核情况分期、分批组织学校面试。学校面试形式为“试讲+现场答辩”,面试总分100分,其中试讲占比50%,现场答辩占比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应聘者,不得进入公开考核招聘下一环节。

  学校面试考核内容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范围内确定,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研究、社会服务、AI应用与数字素养、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协调等方面能力。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经学校研究后,在5个工作日内在我校官网公告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我校根据招聘名额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官网另行公布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由我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我校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不得进入公开考核招聘下一环节。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考核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察

  四川开放大学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考核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体检、心理测试和综合考察情况,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公示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以及该岗位招聘条件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地址为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开放大学官方网站。

  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予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照考核成绩高低原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后公示。如该岗位考核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我校将在官网另行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和审核确认事项。

  拟聘用人员若为在职人员,到校审核确认时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或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校负责对拟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厅备案,经我校审核确认并经上级部门备案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人员报到后须服从学校管理,接受学校安排的各校区具体岗位工作。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与报到人员签订事业编制岗位聘用合同,同时向编制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入编手续。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后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逾期提供上述材料的、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资格,我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且记录期限为5年或长期的应聘者,将纳入云贵川渝四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者诚信档案库,作为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

  十一、特别提示

  1.公招成功报名后,应聘者可通过“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链接,查看个人招聘进度。

  2.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开放大学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四川开放大学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3.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4.我校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8-87677163 028-87772201(四川开放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7640749(四川开放大学纪委办公室)

  028-86115561(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人事处)

  附件: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pdf (44.6 KB)

  四川开放大学

  2026年5月9日

  原始标题:四川开放大学2026年事业编制岗位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原始链接:https://edu.sc.gov.cn/scedu/c100495/2026/5/9/1c9557420b8c44c4ac8e4ccf1d950fc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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