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巴中市民政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巴中市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市民发〔2026〕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名额及服务年限 本次计划招募养老服务管理专员11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防止返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在党纪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名 报名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招募资格条件与自我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31日—9月4日18时。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3901819461@qq.com)。报名材料以报考人员姓名命名,并确保电子文档清晰可辨。凡未按规定格式报名、资料不全或逾期报名者,均视为资格不合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资料: (1)报名表(附件2),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3),报考人员须打印后签字扫描为PDF文件提交; (2)2寸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档;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4)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 (5)其他岗位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上传相关印证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结合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通过者,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于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明等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照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考生自行准备所需文具。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或经审查认定为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50%、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网址:https://www.scpta.com.cn/front/News/info/942f5b0b7b6d4b26bbaf24715dd42ffa?t=152) 4.笔试开考比例为3:1。若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后续安排,将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本人到场。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通信畅通。因考生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2.资格复审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募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面试人数:招募人数)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入围。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仍低于2:1的岗位,则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的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 (5)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6)其他岗位条件需要的证明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的,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报考者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被举报查实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按规定取消本次招募资格或予以辞聘、清退。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等。 3.入围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计划的比例为2:1。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资格复审合格的人数不足或报考人员面试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面试现场得分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 (二)入围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入围体检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加试确定。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一次)。 (三)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执行。 六、政审考察 招募单位将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并对其报考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性及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可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募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 八、办理手续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并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招募人员,与招募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二)拟招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整提供办理招募手续的相关资料者,取消招募资格。 九、待遇 个人待遇标准为:5万元/人/年(包含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十、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招募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招募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招募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一、其他 (一)本次招募中各环节公告公示等内容,以南江县人民政府官网、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为准,请报考者自行及时关注并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电话通知事项,1日内3次无法取得联系,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二)本次招募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募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报考或招募资格一律无效,考试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的,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招募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考察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南江县民政局负责解释,整个公开招募过程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 南江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0827-8220872 咨询电话: 南江县民政局:0827-8269631 南江创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827-8599599 电话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原始标题:南江县民政局关于公开招募2026年养老服务管理专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cnj.gov.cn/ywdt/gsgg/14074466.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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