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招聘临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宁南县融媒体中心临聘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协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较强的沟通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3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26年9月21日;有相关新闻及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有相关工作经历每满1年,总分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因个人责任被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在禁考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募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08:30至12:00,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宁南县融媒体中心(金沙大楼5楼01室)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3)提交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情况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工作证明材料(加分证明材料); (5)《报名表》现场填写。 (二)资格审查 由宁南县融媒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所有信息都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中进行发布,报考者需随时关注;所留联系电话错误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加分。 1.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和内容 围绕指定音视频素材及文字编辑制作一条视频消息(时长1至3分钟之间)、新闻稿件写作。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考试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人选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等额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重点是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可以依次递补一次。 五、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宁南县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与宁南县宁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再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每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六、工资待遇 按照宁南县临聘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中,对有违反考试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招募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南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宁南县融媒体中心 0834-8503099 监督电话:宁南县纪委监委 0834-4573474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9月14日 :宁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南县融媒体中心关于公开招聘临聘人员的公告 :http://www.ningnan.gov.cn/zfxxgk_31568/zfxxgknr/rszk/202609/t20260914_3016311.html 特别提示:本站非人事考试官网,非人才招聘网站,发布的所有公告、公示等信息均来源于公开信息,仅供访客查询方便之用,不做任何岗位推荐或就业担保,所有内容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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