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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5-3-27 12: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0| 评论: 0|原作者: 来源: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摘要: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 ...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全市社保卡发行、应用、服务以及推进民生领域“多卡合一、一卡通用”;承担全市技能人才评价的机构备案、质量管理和技术支持等指导服务工作;承担所属老年活动场所管理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活动服务;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字化发展工作的建设管理、运维服务、技术支撑等综合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心分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投诉举报的办理反馈工作。
 
  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继续教育院)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经费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力资源产业促进服务;负责公益性人力资源交流指导服务,提供档案管理和公共人事服务;参与人力资源政策调研、规划工作,承担人才政策相关服务;负责市域内政策性考试、事业单位招聘命题评价服务;负责公务员培训、事业单位培训及人事管理服务;负责专技人员和技能人才以及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与指导服务;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发展以及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服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其他涉及时间的要求以此类推。
 
  ②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学校推荐表,并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并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录用。
 
  2023、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毕业),或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并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网上报名
 
  时间:2025年3月25日9:00至3月31日16:00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点击进入“宁波市人力社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4月2日9:30-11:30
 
  报名地点: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具体展位详见“奔甬而来”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通知。
 
  2.资格确认
 
  时间:4月2日9:30-12:00
 
  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奔甬而来”南京大学专场招聘会,招聘单位设摊展位现场进行资格确认。所需提交材料包括:
 
  (1)《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简历、相关获奖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属于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凭学校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应聘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确认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本次招聘现场报名和资格确认安排在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外校考生需凭本次招聘公告及身份证进校。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视情况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面试”形式进行。资格确认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超过30:1,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人数之比超过30:1的,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进行。
 
  考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考试通知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1.笔试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招聘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继续教育院)招聘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若出现总分相同情况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j.ningbo.gov.cn/index.html)上公布,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在网站上下载《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3.成绩
 
  采取“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每个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
 
  采取“笔试+面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增加考试环节。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需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国(境)外学校毕业生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公示有异议且经核查情况属实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用人单位结合实际研究是否递补。决定递补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宁波市社会保障卡和技能人才评价指导服务中心(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字化发展中心、宁波市老年活动中心):0574-89583359;
 
  宁波市人力资源发展服务中心(宁波市继续教育院):0574-87168337;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298063。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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